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魏述宁等4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魏述宁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233济南市莱芜区馨香斋酒店2玄继礼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556济南市莱芜区继礼蔬菜种植场(个体工商户)3王强退役军人371202********553X济南益康养老服务评估中心4段元霞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02********272X济南市莱芜高新区立扬医疗用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公示日期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