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出口:(一)航空航天结构件及发动机制造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1.为制造下列任一物项而专门设计用于钛、铝及其合金超塑成形/扩散连接的工具、模具、夹具等工艺装备(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203200010、8204110010、8204120010、8205400010、8205900010、8206000010、8480419010、7326901910):(1)航空器结构件或航天器结构件,2.用于研发、生产或使用上述1所列物项而专门设计或改进的软件,3.用于研发、生产或使用上述1所列物项的技术及其载体,(二)燃气涡轮发动机/燃气轮机制造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以及专门设计用于制造上述中间产品的工具、模具、夹具等工艺装备(参考海关商品编号:6903100010、6903200010、6903900010、6909110010、6909120010、6909190010、8480490010、8205900020、8428909030、8480600010、7326901920、7616991020、9031809081),3.专门设计用于燃气涡轮发动机/燃气轮机的高温合金、钛合金或金属间化合物等材料的盘片固态连接所需的工具、模具、夹具等工艺装备(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205900030、6804219010、6804229010、8207201010、8207209010、8207300030、8480419020、8466200010、7326901930、9031809082),4.用于研发、生产或使用上述1、2、3所列物项而专门设计或改进的软件,5.用于研发、生产或使用上述1、2、3所列物项的技术及其载体,1.专门设计用于制造航天服面窗的模具(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480719020),2.用于研发、生产或使用上述1所列物项而专门设计或改进的软件,3.用于研发、生产或使用上述1所列物项的技术及其载体,(四)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相关物项,由商务部颁发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件(以下简称出口许可证件),海关凭商务部签发的出口许可证件办理验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