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黄三角农高区有关部门: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支持高水平技术改造等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工〔2021〕1号)精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2022年技术改造设备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对项目建设改造过程中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费用及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购置费用(其中,3.项目在2019年1月1日-2022年3月31日期间取得了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5.项目在2021年7月1日-2022年3月31日完成的设备、配套软硬件系统的单项购置费10万元以上,四、申报材料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的申报文件,包含2项附件:(一)2022年山东省技术改造设备奖补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1),(二)山东省技术改造设备奖补资金项目申请报告,企业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填发日期应在2021年7月1日-2022年3月31日),4.2019年1月1日-2022年3月31日期间取得的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可提供复印件),县区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和材料审核后,(三)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四)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请于5月12日前将申报文件(包括2个附件,以《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支持高水平技术改造等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工〔2021〕1号)为准,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张海涛8331482市财政局崔骞8334836附件:1.2022年山东省技术改造设备奖补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2.企业购置设备及配套软硬件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含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4.项目真实性承诺书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东营市财政局2022年4月20日附件4项目真实性承诺书.docx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