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2024年6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龙文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为促进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给予入库企业政策扶持和资金奖励,在市政府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奖励,按照贡献给予资金奖励,给予信用好、实力强、资质晋级、获得优质工程、税收贡献突出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税务局,郭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四、支持建筑业企业建设建筑企业建设用地,郭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五、支持企业参与工程建设规范专业承包市场秩序,按照项目施工产值给予建设单位奖励,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郭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郭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到位后,按对应的资质等级给予奖励,报分管副区长签字后实施奖励;区税务局负责提供拟获奖励的建筑企业纳税情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拟获奖励建筑企业信用经营情况及入驻建筑业企业在我区注册的时间;区财政局负责审核拟获奖励的企业区级既得财力贡献情况,财政奖励延后三年内根据每年区级既得财力贡献给予补发仍然有效,本措施实施前迁入的企业及所获得的扶持奖励参照《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文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漳龙政规〔2022〕10号)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