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人社局转发福建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2023〕115号)文件精神,对华电宁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进行审核,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条件(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至7月4日,2022年度稳岗返还确认领取工作已截止,自本公示之日起不再受理,公示期间,对稳岗返还发放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或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反映,公示电话:0593-2810990(宁德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593-2918815(宁德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附件:宁德市本级2022年度第三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宁德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6月28日附件宁德市本级2022年度第三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序号企业名称稳岗补贴金额(元)1华电宁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118984.792宁德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94.523宁德市远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4421.624宁德市东鑫商贸有限公司3612.245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清香大酒楼3402.836福建四赢物流有限公司7858.107宁德中能电子设备有限公司4745.488宁德康贝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3528.009福建金泰泷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10163.5010宁德时代润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778075.4311宁德市税务学会504.0012宁德昌鸿汽车销售有限公司3894.0013福建宁德众恒财务咨询有限公司1320.2614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2118.4015宁德鲁花食用油有限公司1255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