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前十二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四)地区赛决赛(9月)由专家评审组根据复赛成绩推荐10个初创组和10个成长组企业参加最后决赛,2.全国总决赛(1)全国总决赛产生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50强”,四、支持政策(一)大赛资金扶持1.成长企业组(共520万元)厦门地区赛的成长企业组获奖企业可获得如下资金支持:一等奖:第1名,可获5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可各获4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可各获3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可各获1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可各获1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2.初创企业组(共330万元)厦门地区赛的初创企业组获奖企业可获得如下资金支持:一等奖:第1名,可获5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可各获4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可各获3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可各获1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可各获10万元创业创新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