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的通知》(便函〔2024〕1528号)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满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6号)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指南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申报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至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审核,(三)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工作流程1.属地初审,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审,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汇总初审通过企业相关信息,待市工信局初审通过后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版应和系统申报材料应保持一致)于8月6日前报送市工信局,企业应根据管理办法和省通知以及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准备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系统申报材料应保持一致),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认真贯彻省、市相关要求,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在2024年认定工作中,请将申请变更汇总情况及企业纸质变更资料(省通知附件5,联系电话:8768230)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的通知(便函[2024]1528号).pdf2.附件1.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工作指南.docx3.附件2.承诺书.docx4.附件3-1.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数据表(制造业及其他行业).xlsx5.附件3-2.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数据表(建筑业).xlsx6.附件4.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提纲).docx7.附件5.企业变更证明材料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