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入围省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对象: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726号)要求,安排我区55万元用于支持培育入围名单的省标杆农民合作社和标杆家庭农场,支持标杆农民合作社数量5个,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溯,不存在不规范生产管理行为等,二、建设内容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资金主要用于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一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组织运行规范化水平,支持农民合作社应用符合制度要求的财务管理软件等信息化工具,支持家庭农场使用“随手记”等信息化记账工具实现生产经营独立核算,二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三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技术集成组装方案筛选、熟化,四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成员管理,请各镇(街道)积极组织各入围省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按照文件申报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材料,附件1.2024年惠城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专业合作社).docx附件2.2024年惠城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家庭农场).docx附件3.承诺书.docx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年6月26日(联系人:陈家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