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雪山工业贡献英才”申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发企业发展潜力和创先争优热情,每年推荐评选一批“阿坝州雪山工业贡献英才”(下称工业贡献英才),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引领行业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第三条工业贡献英才评选工作在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第二章申报范围和条件第五条申报范围:州内企业和“飞地”园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高层管理者,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高层管理者可以参与工业贡献英才推荐申报,飞地园区企业年度在州内实缴税收突破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第三章申报程序第七条州经信局聘请州内外有关专家组成工业贡献英才评审委员会,第八条工业贡献英才申报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推荐,被推荐对象填写《阿坝州工业贡献英才申报表》,(一)对工业贡献英才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第四章资助及经费第十一条获得工业贡献英才称号的人才依照相关规定,第十二条工业贡献英才称号的申报不向申报组织或者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取消工业贡献英才资格,取消工业贡献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