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天缘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调查,揭阳市天缘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主体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无法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等相关文书,依据《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或者通过报刊、旅游部门网站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六十天内到我局(揭阳市榕城区进贤门大道中段揭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配合调查处理并领取《责令改正通知书》等相关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送达后开始记责令改正期,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法处理,我局将依法予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