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将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一、活动内容对个人消费者在县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给予补贴,到县内参与以旧换新的销售网点购买新家电,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二)以旧换新财政补贴按购买单台(套)新家电含税实际成交价格的10%给予补贴,消费者交售旧家电、购买新家电不受旧家电品类对应限制,对旧家电回收、新家电销售、消费者补贴申领、补贴审核、补贴资金兑付等信息进行全流程管理,(二)消费者到参与以旧换新的经销商处(见附件2)购买新家电,(三)消费者向经销商交售旧家电,经销商负责联系回收企业登录家电以旧换新平台录入旧家电相关信息,交售的旧家电须保持主要部件的完整性,五、审核及兑付县经信局及时对消费者申报补贴材料信息进行审核,个人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家电经销商处交售旧家电,并购买补贴范围内的新家电取得销售发票后(一件商品开具一张发票),(三)补贴申请人、家电购买人、销售发票获取人、旧家电回收凭证所有人、补贴资金的银行账户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