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22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组织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开展网上申报、初审工作,各县(市、区)向市局报送贴息资金申请报告后,我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资料及贷款申报额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实名提出,怀化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0745-2711901怀化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0745-2331026附件:怀化市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市级审核表怀化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