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3〕101号)、《金华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金华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的通知》、《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部分项目调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已经完成2023年建设任务的中洋生鲜项目、鲜元素项目、旺大鑫项目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重点对照申报材料中设定的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开展验收,根据验收结果,计划在6月底前完成2023年的中央补助资金拨付,同步委托审计公司对项目进展开展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明确项目已完工,并联合金东区财政局赴实地查验,拟拨付中央补助资金50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6日止,单位和个人对扶持企业(单位)有异议的,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金华金义新区商务局(金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6月21日(联系人:李晨皓联系方式:0579-82315572)扫一扫手机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