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为深入贯彻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新要求,推进我省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建设,树立一批绿色低碳标杆,引领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绿色低碳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国家、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含开发区等工业类产业平台,下同)、工厂和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工作,并加强对绿色制造名单的动态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具体见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省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及动态管理的通知(签章版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