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关于印发<上海市金山区绿色种养循环试点县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农〔2023〕60号)等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金山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经实施单位申报,镇级审核上报,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区动物疫控中心审核等流程,确定金山区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奖补资金,现给予公示(详见附件),公示7天(6月21日-6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委种植业管理科(联系人:付杰联系电话:57922545,王成科联系电话:67968620,联系地址:金山区龙山路555号),附件:金山区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补助资金公示表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