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主体信息公示为进一步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负担,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推动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壮大,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及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22号)文件精神,现对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进行贴息补助,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28日前),向怀化市鹤城区农业农村局反映有关情况,附件:怀化市鹤城区2023年度贷款贴息主体信息公示表2023年度贴息主体信息公示(一审:蒲沛,二审:王昆,三审:陈承清)怀化市鹤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