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打造新能源汽车之城专项政策申报工作,申报单位为主营业务是从事汽车整车或零部件检测的机构,《打造新能源汽车之城专项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1,(三)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1.申报对象,申报单位为主营业务是从事汽车行业公共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按不超过实际投入(含设备、技术、软件投入)总额的15%、最高20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申报对象为新能源整车企业,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新能源汽车产品公告,对新能源整车企业采购非关联生产企业零部件产品且采购额达到相应要求的(乘用车企业年度采购额在5亿元及以上,申报对象为新能源整车企业,(六)支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1.申报对象,申报单位为整车企业或零部件企业,申报单位的测试车辆须通过我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联席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联席工作小组”,给予不超过车辆测试年度检测费的30%、单家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补助,附件:1.打造新能源汽车之城专项政策资金申请表2.2023年汽车及零部件检测发票清单3.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投入明细表4.采购主体清单5.整零配套供应商企业汇总表6.整零配套采购发票明细表7.车辆合格证汇总表8.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费用明细表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财政局2024年6月18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