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遴选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样板建设主体的函》要求,有14家种植主体报送申报资料,2024年5-6月,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查看及电话咨询,12家种植主体初审合格,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举报联系人:李文君0717-2883440,公示期结束后,各项目实施主体要加快项目建设,7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验收时各主体需提供覆膜斑块图,并做好地膜采购、覆膜等照片资料收集,补贴标准以现场实际划定面积核定,附件:秭归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示范主体初审合格名单统计表秭归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2024年6月18日(编辑:白圣杰审核:张光国终审:王茂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