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自人社办发〔2022〕63号)和《关于印发自贡市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自人社发〔2021〕28号)等文件精神,区就业局对自贡市学友职业培训学校提交的劳务品牌培训脱贫人口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符合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来人、来电或书面形式,致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13-8658990)致自流井区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0813-2618939),序号培训地点培训类型期数补贴人数补贴标准培训补贴金额(单位:元)备注1自井区飞龙峡镇丁香村养老护理员第1期650元/人·天28502023年2自流井区仲权镇竹元村养老护理员第2期450元/人·天19252023年合计104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