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沪科规〔2020〕8号)、《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沪科规〔2020〕10号),启动2023年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2023年底前认定且在政策扶持期内的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二、申请流程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按系统提示填写《年度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2.申请单位应在线提交以下附件材料:(1)转化项目2023年度和分月销售明细表,(3)转化项目实现销售收入的相关发票信息汇总表,3.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9:00,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16:30,三、申报须知1.申请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2.转化项目2021-2023年间未获得过其他市级专项资金支持,3.企业应对转化项目的销售收入进行单独核算,准确核算项目产生的直接销售收入,4.申请单位已按要求完成2023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动态跟踪和数据统计填报,四、咨询方式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