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拟订的古雄街道莲花湖北侧街旁绿地(征转)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雨花台区古雄街道古雄村古楼一组、古楼二组、华兴组、路西一组、大方村农民集体、大方村石巷三组、石巷一组农民集体范围内,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一)拟征收古雄街道古雄村古楼一组集体所有土地0.3821公顷(5.7315亩),(二)拟征收古雄街道古雄村路西一组集体所有土地0.1587公顷(2.3805亩),(三)拟征收古雄街道古雄村古楼二组集体所有土地0.2738公顷(4.107亩),(六)拟征收古雄街道大方村石巷三组集体所有土地0.1711公顷(2.5665亩),(三)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四)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7月13日,现将拟订的古雄街道莲花湖北侧街旁绿地(征转)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雨花台区古雄街道古雄村古楼一组、古楼二组、华兴组、路西一组、大方村农民集体、大方村石巷三组、石巷一组农民集体范围内,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一)拟征收古雄街道古雄村古楼一组集体所有土地0.3821公顷(5.7315亩),(二)拟征收古雄街道古雄村路西一组集体所有土地0.1587公顷(2.3805亩),(三)拟征收古雄街道古雄村古楼二组集体所有土地0.2738公顷(4.107亩),(六)拟征收古雄街道大方村石巷三组集体所有土地0.1711公顷(2.5665亩),(三)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四)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