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的规定,近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汕头市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经复审,拟11项修订,8项废止(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于2023年2月18日下班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书面材料请邮寄至以下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51号标准化科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iaozhh@163.com,附件1.汕头市地方标准复审结果(拟修订).pdf附件2.汕头市地方标准复审结果(拟废止).pdf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