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南太湖新区建设发展局,市港航管理中心:为推动我市水路交通碳达峰工作,加快水路运输装备低碳升级,根据《浙江省交通碳达峰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3〕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湖州市实际,特制定《湖州市内河老旧货船拆解补助实施细则(2024-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湖交2024-33号关于印发《湖州市内河老旧货船拆解补助实施细则2024-2025年》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湖州市财政局2024年6月13日3786543-70379-53-市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