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2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与《通知》要求一并执行,一、做好绿色制造推荐申报工作请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对照《通知》申报范围、条件、标准,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自愿申报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工业园区,请各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严格审核是否存在不得申报的情况,请指导拟申报企业、园区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上报相关申报材料,并于2024年6月23日前完成审核上报,同时将推荐函和推荐名单汇总表报送我局,充分发挥绿色制造标杆企业的示范作用、做好先进经验推广应用,促进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pdf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6月6日(联系人:唐能,电话:889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