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人民政府2023年7月3日惠来县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意见(试行)为加快推进我县重点项目建设,各审批部门对惠来县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由项目建设单位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并由县发展改革局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纳入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县发展改革局对列入“绿色通道”的重点项目,在建设单位所提供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可以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临时施工许可申请,建设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环保部门批准文件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报告书及相关材料,且承诺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前补正材料的(指相关材料,建设单位未能按规定提交土地预审文件、发展改革部门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及相关材料,且承诺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补正材料(指相关材料,在建设单位所提供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在容缺审批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对惠来县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