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3年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奖励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和市财政局《汕头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及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用于奖励2023年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的工业企业,并补奖励2023年度因预算资金额度不足未拨付的工业企业4家,采用简易流程审核并适用简易流程验收的7家,合计申报奖励资金63万元,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1.对2023年自愿性清洁生产适用一般流程(全流程)审核验收通过并申报资金奖励的广东聚谷来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每家企业予以一次性奖励资金2万元,2.对2023年自愿性清洁生产适用简易流程审核验收通过并申报资金奖励的汕头市兴裕泰纺织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每家企业予以一次性奖励资金1万元,3.补奖励2023年度因预算资金额度不足未拨付的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濠江分公司)等4家适用简易流程验收通过的企业,每家企业予以一次性奖励资金1万元,以上共奖励企业39家、奖励资金共67万元(详见附件),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附件:汕头市2024年度市级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奖励计划表.xls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