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3年第三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申报工作,对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的企事业单位,(二)企事业单位以专利权、商标权和其它资产担保、抵押等组合方式获得融资的,只补贴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取得融资部分的利息费用,以企业质押的专利权或注册商标专用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质权登记之日起发生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利息为依据计算,二、申报主体和条件(一)申报主体:在湛江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二)符合以下三条申报条件:1.截至2023年12月30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已结清,2.已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通知书,3.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未从其他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获得财政资金补贴,三、申报材料(一)湛江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申请表(附件1),(二)加盖公章的单位有效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复印件,(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申报方式及时限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申报相关材料纸质一式二份报送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284窗口提交申请(联系电话:0759-3197111),附件1:湛江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申报表.docx附件2:信用承诺书.docx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