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晋江市“晋江胡萝卜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2021〕74号)和《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继续申报晋江胡萝卜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组织申报、现场走访、专家验收等环节,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地址:晋江市新华街177号,41.5715.30通过2021年申报,44.2816.30通过2022年申报,38.5214.17通过2022年申报,80.3729.57通过2022年申报,经组织申报、现场走访、专家验收等环节,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地址:晋江市新华街177号,41.5715.30通过2021年申报,44.2816.30通过2022年申报,38.5214.17通过2022年申报,80.3729.57通过2022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