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有关规定报送所需材料,云浮市云城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城区税务局联合对在我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申请免税资格进行了审核,经确认,现将2023-2027年度云浮市云城区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确认名单(1家)予以公布:云城区成觉寺上述非营利组织从2023年度起五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和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