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江岸区相关企业:江岸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原承办企业服务期已满,我区拟重新引进1家外贸综合服务中心承办企业,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一、工作职责武汉市江岸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为非正式服务机构,二、基本条件外综服中心承办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江岸区内注册,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咨询、培训、备案、审证、制单、结汇、退税、外贸保险、报关、报检、物流、翻译、认证、外贸代理及外贸综合服务中心所做的其他工作,三、申报程序(一)报备:区商务局向市商务局提出关于更换外贸综合服务中心承办企业的报告,(二)征集:区商务局负责通知符合条件的主体进行申报,(三)评审:区商务局对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经局内相关会议研究讨论确定拟推荐的外综服中心承办企业,(四)公示:区商务局对拟推荐的外综服中心承办企业进行公示,(五)签订协议:区商务局与外综服中心承办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六)上报认定:区商务局向市商务局提出确定外综服中心承办企业的申请,四、申报材料清单(一)承办企业申请承接外贸综合服务中心的报告,其中报关、报检、退税、融资等服务必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所服务企业清单及有效合同、协议),(四)服务协议、外综服中心工作方案、固定办公场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