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修订)〉安家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街镇党(工)委和办事处(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修订)〉安家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经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宜宾三江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6月4日《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修订)》安家补助实施细则(试行)为贯彻落实《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修订)》有关要求,一、申请对象市外新引进到三江新区主导产业企业(以最新的《宜宾三江新区人才政策支持企业名录》为准)全职工作的D类及以上人才,(四)在三江新区主导产业企业缴纳社保1年以上,(五)符合《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资源动态管理系统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三、发放标准A0类最高可给予800万元安家补助,用人单位审核汇总后填写《宜宾三江新区新引进人才安家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在三江新区主导产业企业(以最新的《宜宾三江新区人才政策支持企业名录》为准)累计服务未满五年或不符合人才资源动态管理系统有关要求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提前发放安家补助或将安家补助直接转换为首付款,(2)2024年5月起在三江新区符合条件的在售楼盘(具体要求与《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修订)》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一致)购买商品住房,需按服务年度比例退还已发放的人才安家补助资金,1.在三江新区主导产业企业(以最新的《宜宾三江新区人才政策支持企业名录》为准)累计服务未满五年,附件:1.宜宾三江新区新引进人才安家补助申请资料清单2.宜宾三江新区新引进人才安家补助申请汇总表3.宜宾三江新区新引进人才安家补助申请承诺书4.宜宾三江新区新引进人才提前领取后续安家补助申请承诺书5.宜宾三江新区新引进人才提前领取全额安家补助作为购房首付款申请承诺书6.宜宾三江新区新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