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国网福建龙岩上杭县电力调度大楼及配套设施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位置国网福建龙岩上杭县电力调度大楼及配套设施项目地块位于上杭县临城镇城北社区,三、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拟征收临城镇城北社区集体土地1.2138公顷,四、补偿标准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号)及《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杭政〔2023〕8号)规定,临城镇城北社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78.75万元/公顷,地上房屋及其他地面附着物等补偿标准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各县(市、区)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龙政综〔2024〕1号)文件执行,符合《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综〔2008〕177号)和《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的通知》(杭政办规〔2023〕3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现就国网福建龙岩上杭县电力调度大楼及配套设施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位置国网福建龙岩上杭县电力调度大楼及配套设施项目地块位于上杭县临城镇城北社区,三、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拟征收临城镇城北社区集体土地1.2138公顷,四、补偿标准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号)及《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杭政〔2023〕8号)规定,临城镇城北社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78.75万元/公顷,地上房屋及其他地面附着物等补偿标准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各县(市、区)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龙政综〔2024〕1号)文件执行,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规定,符合《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综〔2008〕177号)和《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的通知》(杭政办规〔2023〕3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