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教育体育局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眉山市“1+3”主导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教体文旅局、财政金融局,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财政局:《眉山市“1+3”主导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眉山市财政局2022年4月20日眉山市“1+3”主导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第二章申报评审第三条申报主体为全市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大中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三)开设我市主导产业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专业、职业(工种)不少于3个,第五条申报材料申报基地需提交以下材料:(一)《眉山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表》,申报主体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提交申报资料,申报主体为县(区)、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管理的职业培训机构或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申报主体为县(区)、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园区管理的职业培训机构或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申报主体为县(区)、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管理的职业培训机构或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的,推荐申报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基地开展考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设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附件1:眉山市“1+3”主导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表附件2:眉山市“1+3”主导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