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2月9日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即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支持计划,第五条“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各专项培养支持期为5年(高端外国专家、创新团队3年),可申报相应专项获得项目经费支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经费支持分为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特殊生活补贴、团队建设经费和项目支持经费,入选人才在培养支持期内可申报项目支持经费,科技领军人才专项和云岭学者专项主要从事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学术研究的入选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首席技师、教学名师、名医、文化名家专项入选人才,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项目支持经费、团队建设经费、研修访学、引才活动、招才引智工作站补贴等其他经费,(一)入选“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科技领军人才专项、云岭学者专项的人才,(三)入选“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的人才(团队)和获得人才培养激励的人才,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入选“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各专项的人才,原“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转入“产业创新人才专项”,第二十三条原“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入选人才的专项培养经费按原政策执行,可申报获得转入专项相应的项目经费支持,可申报获得转入专项相应的项目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