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分配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港字〔2024〕1号)有关要求,经局党组研究,拟将我市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325万元分配给“阳江市跨境贸易便利化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31日-6月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662-336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