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中山市工业互联网与数字赋能平台项目认定与奖励实施细则近日,《中山市工业互联网与数字赋能平台项目认定与奖励实施细则》出台,引进培育3家及以上工业互联网标杆平台或数字赋能标杆平台,推动30家龙头骨干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建设,推动3个以上产业集群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对平台注册资金、场地租金、展示中心、示范产线、建设重点产业集群数字化服务子平台、提升平台数字化智能化服务能力、数字化人才培育、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诊断咨询等进行全方位支持,在支持高水平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赋能平台建设方面,每家标杆平台公司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每家平台公司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大力推动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应用示范,每家平台公司每年数字化智能化服务的奖励额度合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标杆平台公司每年奖励额度提升至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在支持平台汇聚数字化智能化产业生态建设供给资源池方面,每年每个奖励对象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支持培育数字化专业人才、支持平台赋能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也有相应的奖励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