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财农〔2024〕21号区自然资源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4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一批)66.75万元,款列“2130148-渔业发展”科目,请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并按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2024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一批)安排汇总表2.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表3.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表荔城区财政局2024年5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2024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一批)安排汇总表单位:万元县(区)合计海洋渔业资源养护(新增下达部分)荔城区66.7566.75附件2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表单位:万元县(区)项目年度总计安排资金(万元)此次新增下达补助资金(万元)往年结余中重新安排(闽财农指〔2022〕26号)(万元)补贴2023年度海洋捕捞渔船数(艘)1=2+323荔城区68.766.751.9572附件3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名称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514区自然资源局补助区域荔城区资金情况(万元)年度资金:66.7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66.75万元其他资金总体目标对遵守渔业资源养护规定的近海渔船及时审核发放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区域目标值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审核补贴申请2023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渔船数72质量指标发放对象符合补助发放标准,审查合规率≥98%时效指标资金发放时效按要求时间完成发放率≥80%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资金使用总量控制率,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实际支出数/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预算数100%≤100%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0起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补贴发放对象满意度≥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