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厦门市异地迁入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国家级高企”)搬迁奖励申报工作,通过审核确认的企业可获得市财政一次性搬迁奖励1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厦门市高企认定办已完成异地整体搬迁审核、资格有效期内的国家级高企(含本年度应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企),(二)企业迁入我市后一年内或迁入后的下一个会计年度营收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二、申报材料(一)从市税务局系统打印的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二)从市税务局系统打印的2024年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三)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须带防伪二维码),三、申报及审核流程(一)企业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二)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三)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实地核查,(四)市科技局确定拟奖励名单并公示,四、申报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目录并胶装成册,可采用快递方式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17:00咨询受理:厦门市高新技术发展协会联系人:黄洪苗谢昕咨询电话:20259132053362收件地址:思明区虎园路2号科技大院5号楼6楼612室责任处室: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电话:2661606厦门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