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资金名称:2023年度宁波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投资建设补助资金二、奖励文件依据: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发〔2023〕14号)和《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工业政策实施细则(余经发〔2023〕45号)文件精神,三、奖励对象及金额(金额单位:34.89万元):见附件,本期公示为期7天,从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5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89554219,通讯地址:余姚市阳明西路239号,邮编:315400,为便于调查核实,真实准确,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附件:公示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