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4〕84号)、无锡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滨湖区组织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为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省、市列统)、企业等,除省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主体单位外,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原则上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因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2.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网上填报的内容是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二、组织方式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重复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请各镇、开发区、街道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主体和项目材料严格认真把关,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三、截止时间请各镇、开发区、街道科技主管部门于2024年6月14日前将辖区内申报材料纸质版(每个项目一式五份)以及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盖章件(附件2)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科,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模块暂时无法填写,391_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申报书模板(仅供参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