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5日,姓名谭三民性别男出生年月1965.01工作单位郴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市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中心民警住址郴州市北湖区文化路112号人民路街道致残时间2023年5月7日致残地点上班途中致残原因车祸残疾性质因公拟评残疾等级玖级残疾情况1.右胫骨外侧平台粉碎性骨折、右腓骨小头、股骨外侧踝骨髓水肿,2.右膝外侧半月板体部、前角损伤,3.右膝内侧半月板后角损伤,4.右膝关节退变、右膝关节内及髌上囊积液(血),5.右侧股外侧肌及二头肌损伤,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北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5月28日(联系电话:7768708地址:燕子前路35号北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