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为规范本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各村主管的农村公益性公墓,街道级公墓地的公墓,第二条:公益性公墓建设要符合《舟山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0)》要求、村镇建设总体规划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土地利用要求,第三条:建设公益性公墓要突出从紧、从严的原则,按规划规定建造节地生态安葬墓地或骨灰纪念堂,第五条:农村公益性公墓有社会公益属性,新建公益性墓地或骨灰纪念堂建设资金以政府、村投资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建设公益性墓地(骨灰纪念堂),街道加强对公益性墓地(骨灰纪念堂)的建设管理,第六条:公益性公墓墓穴建设标准按骨灰墓单穴占地0.7平方米,第七条:街道对已建成的公益性公墓进行集中整合,第八条: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墓穴购买对象:具有小沙街道户籍,街道级公墓地统一石材墓穴(价格一样),第十二条:进入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安葬的必须火化后下葬骨灰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