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创新型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北省创新型产业集群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及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开展2023年度创新型产业集群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全省创新型产业集群二、评价方式(一)初评,根据集群提交的年度数据,通过“湖北科创企业智慧大脑”平台,从规模效益、创新主体、创新能力、服务体系等方面对集群进行评分,对集群产业结构、发展质效和创新投入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综合评分=初评得分*40%+复评得分*60%,三、有关要求(一)请省级集群建设单位于6月14日前登陆“湖北科创企业智慧大脑”平台(https://www.hbkcqy.cn)填报提交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相关数据,(二)请国家集群建设单位按照工信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创新型产业集群和火炬产业基地总结工作有关事宜的函》(火炬〔2024〕函5号)要求填报材料,(三)请各集群建设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四、联系方式联系人:省高新中心文翔、何爱帮联系电话:027-87133931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南苑村55号邮箱:wenx@hbsti.ac.cn附件:1.创新型产业集群绩效评价名单2.2023年度创新型产业集群工作总结提纲省科技厅2024年5月23日附件:相关附近下载.doc欢迎关注湖北科技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