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食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一)中央下达食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22〕345号)以及《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关于下达2023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23〕109号),食品监管中央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为:一是完成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部署,(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省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央资金文件制定了资金分配方案,主要用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风险监测抽检任务4,853.80万元,我省通过统筹省级食品抽检及监管专项资金协助完成,下达我省的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全部分解至省级预算单位使用,省财政厅随部门预算一同批复安排食品安全监管补助资金预算4,133.50万元,省财政厅收到《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关于下达2023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23〕109号),省市场监管局向省财政厅报送2023年第二批食品监管补助资金方案,2023年省级食品抽检及监管专项资金24,218万元,用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风险监测抽检任务4,853.80万元,按照《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部分)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严格监控管理,1.完成了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部署,2023年我省中央食品补助资金安排5,422.50万元,2023年我省食品抽检成本控制情况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