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2022年度“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榕财企(指)〔2024〕31号)文件要求,现下达武汉长江船舶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绿色智能船舶研究分院“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60万元,款列“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预算支出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请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2.指标要素明细表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福州市晋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