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雁门口镇雁鸣路改道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以来,京山市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京山市人民政府组织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对雁门口镇田家门楼村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雁门口镇雁鸣路改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目的及范围因实施雁门口镇雁鸣路改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京山市拟征收雁门口镇田家门楼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8637公顷,共涉及雁门口镇田家门楼村农民集体土地总面积0.8637公顷,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1.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现行最新区片综合地价《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规定执行,青苗补偿标准根据荆门市人民政府文件《荆门市被征收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荆政办发[2024]12号)规定执行,按照荆门市人民政府文件《荆门市被征收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荆政办发[2024]12号)规定标准补偿,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3,到雁门口镇田家门楼村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本次补偿登记主要登记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农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附件:安置公告附件1红线图.pdf安置公告附件2.xlsx安置公告附件3安置方案.docx京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