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社区管委会: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奖补)的通知》(沪财农〔2023〕60号)、《关于提前告知2024年市与区财力结算指标相关事项的通知》(沪财预〔2023〕86号)、《关于金山区2022年度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关于金山区2023年度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等文件要求,保障农田基础设施良性运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现将2024年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考核奖补资金1749.1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管护奖补资金的用途管护奖补资金用于本区利用各级财政资金及社会投资参与建成的农田基础设施,均应纳入管护范围,泵站泵房、地下渠道的新建工程,不得纳入管护范畴,二、镇级配套资金的要求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农委〔2020〕315号)、《关于印发<金山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意见>的通知》(金农〔2023〕82号),各镇(高新区社区)按照管护资金实际投入原则上合计不低于100元/亩的要求配足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资金,并对各级财政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效益发挥,特此通知,附件:2024年金山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考核奖补资金下拨表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