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灵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2025年农业产业化扶持方案的通知》(灵政发〔2022〕19号)文件精神,对农产品加工营销类进行奖补,经过我局认真审核和现场验收,农产品加工营销中,扶持家庭农场7家13万元,其中县级示范家庭农场4家4万元、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9万元,奖补年销售产值1000万以上的企业2家60万元,合计奖补资金73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3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特此公示联系人:豆晋明联系电话:0354-7612591附件:灵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业产业化奖补资金明细.xlsx灵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