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省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服务功能,开展首批省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绩效评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范围2022年备案的首批省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由各示范基地结合在“安徽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平台”填报情况,认真填报《安徽省省级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估申报书》(附件2),报送各市科技局,对拒绝参加绩效评估的示范基地,由各市科技局制定绩效评估方案,确定绩效评估结果,请各市科技局于2024年6月10日前,将《首批省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绩效评估汇总表》(附件3)以及拟给予奖补的示范基地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示范基地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次,各市优秀等次及经费分配情况见附件4,请各市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开展示范基地绩效评估工作,附件1首批省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清单.docx附件2安徽省省级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估申报书绩效评估申报表.docx附件3首批省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绩效评估汇总表.docx附件4绩效评估优秀等次数量及经费分配表.docx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