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淳安县建筑领域践行高质量发展优秀(先进)企业评选办法》的通知,经企业自主申报,县住建局审核,确定2023年度淳安县建筑领域践行高质量发展优秀(先进)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4年5月18日-5月22日)(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或信函等形式向我局建筑业管理科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电话:0571-89601402,0571-89601403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511室、517室附件:2023年度建筑领域践行高质量发展优秀(先进)企业名单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5月17日附件:2023年度建筑领域践行高质量发展优秀(先进)企业名单.doc。